县级部门导航
概况信息

【职能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指示,并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重要规章制度,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二)负责拟定全县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教育收费的办法规定;监督乡镇教育经费投入、学校经费使用和学校收费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勤工俭学工作;对县级教育专项经费和县属学校的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县教育统计工作。

??? (三)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等工作;规划并负责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对教育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县域国民整体素质。

??? (四)监督、检查各乡镇各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督政督学工作,督导、检查乡镇政府及办学单位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 (五)规划和协调教育科研工作;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选用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协调规划、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 ??(六)制定全县教育管理干部和师资培训计划,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初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工作。

?? ?(七)负责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检查、监督计划完成的情况,负责高校、中专以及高中、初中、小学招生工作。

 ???(八)负责民办成人教育机构、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九)指导基层工会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学校民主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协调、指导各种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局务会议、局常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全县综合性会议的安排、报到及会议记录,会同有关股室做好以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包括全县性单项业务会议)的会务工作;执行局长办公会决议,并负责督查落实,做好机关各股室协调工作。

  2.负责起草全局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工作总结,起草或复核以局名义发出的各类公文及有关文稿;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和《教育信息》的采编印发工作,做好全局性会议记录,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政治学习。

  3.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

  4.负责公文交换、领导批示件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登记、处理、发送、催办、答复、注销等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的归档与管理保卫保密、宣传等工作,保管和使用教育局局的印章。

  5.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具体包括上班考勤、来人接待、文印、车辆管理与调度、办公用品配置、水电、房屋维修等。

  6.负责局机关包村帮扶、综合治理、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及人大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催办、汇总、答复工作。

  7.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党务、纪检办公室

  1.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组织路线,从本局实际出发,制定开展组织工作的计划及实施措施,为完成全局中心工作任务提供组织保证。2.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强化党员的教育和培训,抓好党组所属各支部的党建、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工作,组织开展基层支部和党员的评先评优活动。

  3.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搞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查处全县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员工的违纪案件。

  4.负责起草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规章制度、会议纪要等;起草或复核以党委名义发出的各类公文及有关文稿;负责处理党委日常文书;负责党委、党委办公室印章、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

  5.负责党组及党组主持召开的各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协助党组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并负责检查和督促党组有关决议的执行。

  6.负责教育系统统战工作;在党组领导下,做好群团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大会、共青团组织的作用,以引导和带领群众自觉的接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主张。

  7.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教育系统内的人事纠纷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密切党群关系。

  8.及时掌握和了解基层组织和党员的思想动态、建议要求,为党组提供决策依据。

  (三)人事师训股?

  1.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全县中小学校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教职工劳动工资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  3.负责本系统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管理工作;负责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检查工作。

  4.负责教师的招聘和调配工作;负责组织教师的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培训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和职称评定工作。

  7.负责管理全县教育系统人事档案及育系统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与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我县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制定中小学常规管理文件,指导、督查中小学常规管理工作,督促中小学制定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并监督学校贯彻落实。

  2.管理和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含特殊教育)、高中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实施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

  3.抓好中小学校德育教育(含团队)工作及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工作。

  4.抓好中小学校体、卫、艺教育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组织和指导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科普工作。

  5.抓好我县中小学课程管理工作,做好全县中小学校教材征订工作。

  6.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五)职成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制定我县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抓好职业教育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县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成人教育,编制成人教育发展计划,办好职业技术学校和农民文化技术学校。

  3.配合基础教育股,调整中等教育结构,扩大中职教育规模,抓好“应读尽读”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兴办职业技术教育,办好县级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帮助职业学校解决办学中的专业设置、专业教师、教学设备、实习场地、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具体问题。

  5.改革成人学校教育,组织培训农民教育专职干部和教师,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成人教育的检查,继续抓好扫盲工作,杜绝新文盲产生。

  6.做好社会力量的办学管理、考察、审批工作。

  (六)计划财务统计股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制定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编制事业发展规划,搞好年度预算、决算管好教育经费。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安排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建立校舍档案,加强校舍校产管理;积极为学校后勤工作服务,促进各类学校财务工作顺利运行。

  4.培训教育财务人员;加强对片区教办和学校财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搞好教育财务审计工作,加强财务审核,合理使用资金,积极配合县财政、审计、物价、纪检部门工作,对各类学校财务工作实行监督、管理。

  5.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交付的各项任务,做好局领导财务管理方面的参谋作用。

  (七)教育督导室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教育督导方案,检查、指导所属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2.负责县政府教育督导日常工作,制定教育督导计划、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坚持经常性的教育督导,组织规模较大的教育督导。

  3.组织实施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对县政府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4.对县政府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及教育部门落实教育发展战略,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5.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效益等进行评估,开展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反映教育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改进教育行政管理的建设性意见。

  6.对全县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7.履行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授予的其他职责。

  (八)勤工俭学办公室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对勤工俭学工作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指标任务。

  2.认真做好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和实践劳动基地的建设和统计工作。

  3.负责勤工俭学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校办企业的管理工作。

  4.积极开展校园风险防范及风险转移的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教育行业风险管理体系”,负责全县各级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及师生平安保险等相关工作。

  5.负责全县中小学作业本以及教育教学用品的采购工作。

  (九)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

  1.负责指导、协助学校做好改善办学条件工作。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协助学校办理各种相关手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程招投标及质量管理与验收工作。

  3.负责基建项目工程招议标及资料收集管理。

  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校舍出现的危房进行鉴定,监督校舍维修经费的使用,检查校舍维修质量;负责指导学校加强校舍管理工作。

  5.协助基教科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6.配合计财股校舍、基建的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收集、整理、汇总入学前户籍为本县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

  2.配合经办银行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

  3.接受高等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委托,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负责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协助经办银行催还贷款。

  4.负责向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等学校和经办银行及时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

  5.负责本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工作。

  6.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7.按照各级人民政府的部署,负责完成其他有关资助工作。

  8.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实施。

  (十一)大中专招生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教委、省、州、县政府招委有关招生和自考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定,联系县级各业务主管部门有关事宜,指导、检查并协助各校搞好有关招生工作。

  2.负责普通大学、中专的统招、定向、艺体院校招生的报名。运送试卷、组织考试、中考的评卷、统分、查分、政审、体检、组建档案、送档等工作。

  3.负责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宣传、组织报名、考试、政审、体检、组建档案材料并送档等工作。

  4.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运卷、组织考试、学籍管理、颁发单科合格证、帮助毕业考生办理毕业文凭。

  5.负责《四川招生通讯》、《四川自考》招生和自考宣传舆论工具的征订和发行工作和自考、成招教材的预订工作。向考生、向社会宣传党的招生自考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让社会了解和理解招生工作。

  6.审诉等事件的查证,并按国家教委《处罚条例》和省的《实施细则》严肃处理。

  7.负责招生,自考工作文件的收、发、装订、归档、查阅、管理等工作。

  8.管理并使用好招生经费,招生经费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和核算,做到各项开支事前计划,事中监督,事后检查。

【地址】:冕宁县城厢镇人民路144号

【电话】:0834-6722129


主办单位:冕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部门: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维护:冕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蜀ICP备18006198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51343302000109 ??网站标识码:51343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