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州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4年12月22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凉府发〔2014〕2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行政的要求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4号)精神,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现就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编制完善州、县行政职权目录,并统一在电子政务大厅向社会公开,未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除涉密事项外必须在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完善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办理和实时监察。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行政审批涉及前置条件的,都要制订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行政审批决定要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常态化。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细化、量化裁量基准,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

  二、加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

  认真贯彻《凉山州行政程序规定》,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逐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研究明确群众参与决策的具体事项和参与方式,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畅通群众参与决策的途径。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评估论证,实行预公开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增加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三、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拓展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格式、拓宽公开渠道。各县市政府办要认真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县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覆盖面,认真开展乡镇和部门信息填报公开。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符合本地、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源头机制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各重点领域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各自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把行业部署和省、州政府统一要求相集合,统一公开渠道,规范格式,确保公开有序进行。

  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并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

  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大国有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进一步做好城镇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加大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

  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公开,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就业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扎实推进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城乡低保信息公开。

  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空气、水环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监管、大气污染防治等信息公开,加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稳步推进国有企业财务指标、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依法公开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

  加强民生工程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民生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内容、项目投资、责任单位以及项目推进、完成情况等信息,让民生工程在阳光下建设。

  五、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大力推进乡镇(社区)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编制公开目录,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开的程序、方式及监督管理等配套措施。各县市政府要指导和监督所辖乡镇(社区)依法开展信息填报公开,并把信息填报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进行管理。各乡镇(社区)要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及时公开城乡社区居民关心事项,重点公开税费收缴、计划生育、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流转、公共事业投入、涉农补贴、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为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打好基础。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探索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制定具体办法,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七、加强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

  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围绕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加大内部事务公开力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梳理行政机关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

  八、加强涉及群众利益重大政策解读

  将信息公开与政策解读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评论员队伍进行精准解读。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开前,决策承办单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

  九、加强公开载体建设

  要进一步提高电子政务外网覆盖率,推进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使用,确保公开渠道统一、公开内容规范化。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使政府网站成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第一来源,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要加快推进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应用,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要加快完善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窗口平台。要发挥好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政务服务热线及各类传统媒体作用。

  十、强化监督保障机制

  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资金和人员,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政府部门绩效评价等指标体系,加大考核检查力度。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县市、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制度落实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不履行政务公开职责,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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